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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专项行动
日期:2022-12-27浏览量:1500

11.上海首家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落地

2022年8月22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备案,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市首家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的企业集团。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对现有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进行了重要升级和优化,有利于大型跨国公司统筹管理境内外资金,发挥规模优势。一是统一本外币资金池管理政策,实现集团内跨境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二是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扩大企业双向融资空间;三是在结汇便利化的基础上,允许主办企业在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赋予企业更多资金汇兑自主权,灵活管理汇率风险;四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的资金调拨,提升内部资金管理效率。此次备案将有助上港集团开展境内外本外币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有效控制跨境经营风险。

12.在全国率先试点取消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

2020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银发〔2020〕46号)中第六条明确提出要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

202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试点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的通知》(上海银发〔2020〕247号)明确提出注册在临港新片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人民币出资时,可不再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户。外商投资企业在临港新片区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可将资本金直接汇入区内被投资公司的基本户。

13.率先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

2022年1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上海汇发〔2022〕4号)发布,允许临港新片区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借用最高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外债。

2022年2月,农行上海市分行协助上海凯来仪器有限公司在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下成功申请外债便利化额度,落地首笔试点业务,有效破除了新片区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境外融资额度有限的难题,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多渠道的融资策略,降低企业研发的资金成本。

14.首单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外债收入境内再投资业务落地

2019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4.0版)》(上海汇发〔2019〕62号),允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非投资性外商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2020年11月,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3329.HK)融资9000万美元给交银国际上海子公司,用于境内再投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的附属科技子公司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片区分行助力交银国际将结汇所得人民币6亿元资金注资交银金科,是政策颁布之后的首单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债资金境内再投资的业务。

15.先行先试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

2020年12月30日,中国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为上海海事大学两位外籍A类专家办理了薪酬购付汇便利化操作。

往年,两位专家薪酬购付汇都需要携带包括劳动合同/进站协议、税单、身份证件等在内的系列资料来银行网点办理购付汇业务,银行柜面员工也需逐笔核对资料,购付汇窗口办理时间较长,体验有待提升。现在,外籍人才只需携带经外专局确认的《外籍人才薪酬购汇专用信息表》,即可享受上海地区银行提供的分次、跨行的“零审单”薪酬购汇“一件通”服务。